采购公告
本部食堂排烟系统改造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本部食堂排烟系统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HGS201909
3、预算金额:16.5万元
二、 项目概况
为改善就餐环境,给患者和职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医院对本部食堂进行装修改造。响应北京市阳光餐馆工程,满足食药监局对后厨提出来的实时监管要求,对后厨安装监控系统。根据北京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达到北京市新标准的油烟排放要求。
北京:《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达到北京环保要求,需将现有排烟系统升级改造为新的环保净化排烟系统,做如下改造施工:
1、拆改工程:拆除现有厨房排烟罩+消防灭火装置+装饰板+排烟管道+新风管道+排烟风机+消音房+油烟净化器+消音管道+排烟机及净化器电路系统。
2、防护工程:拆卸后的排烟罩+灭火装置放在客户指定的位置备用;将拆卸后的电源箱做好防护避免连电。
3、新做排烟系统工程:排烟罩装饰板11平米;集烟管道28平米;排烟弯头3个;变径2个;排烟风机消音箱一套;室外消音管道8平米;高效油烟净化器一台;非甲烷总烃处理设备1台;低噪音排风柜1台,风机底座及减震1台;风量调节阀一个,防火阀一套;新风风机一台,新风管道20平米,新风消音管道4平米,新风风机1台。
4、排烟罩加固及恢复工程:将原有拆卸下的排烟罩及灭火装置恢复,施工方案自行考虑,但必须保证加固质量及安全。
5、设备配套工程:按设备厂家图纸上要求配齐设备安装所需基座、强弱电等项目,保证设备顺利安装使用。
6、烟罩、油烟管道和灭火装置等设施可能在拆除或安装时存在一定的损坏风险,投标公司需知晓。
7.上述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内容及工程量根据施工现场踏勘和用户方沟通后投标方自行考虑及计算。
三、投标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完成过类似工程,且业绩良好(需提供业绩证明)。
3.投标公司需具备消防灭火安装资质。
4.拟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在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实施需要。
6.投标文件中需含如下资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由投标申请人提供:
6.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及地方适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政策,本项目相应执行其规定);
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不参与投标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及投标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及报名活动。
四、质量要求
1、合格,烟排放符合北京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要求,满足相关部门的检测和验收。
2、新做排烟系统质保期为2年。
五、报价方式及内容
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报价内容:报价价格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报价应已经包含了与此工程有关的全部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费用。
3.投标人因应根据施工内容合理报价,如报价明显低于市场成本价格,又无具体理由表述清楚低价原因的,招标方有权做废标处理。
六、现场踏堪
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踏勘,需提前联系招标方预约时间,联系人李科长,联系电话:56895831/56895830。
七、评标: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公司所投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选打分,再在满足上述要求的条件下,综合评议中标候选人。
八、授予合同
1. 授予合同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最终审查的结果将合同授予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方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方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三的谈判供应商。
九、投标文件顺序要求:
1.商务文件:
(1)报价函
(2)工程量报价清单及费用明细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与投标的)
(4)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5)按照“投标须知”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2.技术文件:
(1)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3)劳动力计划表
(4)企业以往业绩
(5)售后服务承诺书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3.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三副。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及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签字及谈判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谈判供应商全称、地址,联系电话,并注明“报价时启封”字样。
如果投标方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方。
4.2报价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4月15日上午8:00至2019年4月19日下午12:00(周六、周日除外)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采购办(我院食堂二楼)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56895982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
2019年4月12日
上一篇: 医院部分屋面防水维修项目比选
下一篇: 本部食堂排烟系统改造比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