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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医用氧气供应、医用氧气站运行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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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医用氧气供应、医用氧气站运行服务

  2、项目编号:HGS201913

  二、 项目概况

  随着医院对医用氧气的需求逐年增加,对安装集中供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更加严格,对安全供气标准更加规范,因此医院氧气服务将采取外包方式进行。

  1、服务需求如下:

  1.1氧气站运行年服务费护国寺、厂桥共计不高于16.5万元整,氧气站员工每天24小时上岗服务。

  1.2月需量800瓶左右,每瓶不少于40L,价格不高于45元/瓶。

  1.3投标总价包括供氧费用及运行费用

  1.4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1.5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改变。

  2、服务内容要求如下:

  2.1投标医用气体公司全面承担氧气站的日常运行责任,保证氧气站、供气系统可以正常、安全连续的运转。

  2.2投标医用气体公司派遣3名具备上岗资格的专业操作人员负责氧气站供气系统的日常管理和运行操作。

  2.3投标医用气体公司负责为氧气站供气系统制定日常维护维修计划并执行,为其建立维修维护记录数据库。

  2.4投标医用气体公司负责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制定与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氧气站及其他临床用气运行管理相对应的专业化、标准化及系统化的运行操作规程和记录。

  三、投标须知:

  1.投标者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氧气经营许可证,有良好的业绩和售后服务。需提供公司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等。

  2.医用氧气供应公司须参照国家相关合法手续签订合同。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的财务会计制度。

  4.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6. 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氧气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 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 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能证明运输能力的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本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及报名活动。

  四、质量要求

  1、医用氧气必须符合国家GB8982-1998标准。

  2、瓶装氧气必须保证气体充足(每瓶不少于40L)。

  五、报价方式及内容

  1、总报价包含氧气站人员年运行服务及维护费和每瓶氧气单价两部分。

  六、现场踏堪

  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踏勘,需提前联系总务科预约时间,联系人王科长,联系电话:56895818。

  七、评标: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公司所投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选打分,再在满足上述要求的条件下,综合评议中标候选人。

  九、投标文件顺序要求:

  1.文件:

  (1)报价函

  (2)服务报价清单及费用明细

  (3)按照“投标须知”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法

  (4)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5)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售后服务承诺书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2.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三副。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及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签字及谈判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谈判供应商全称、地址,联系电话,并注明“报价时启封”字样。

  如果投标方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方。

  3.2报价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5月31日上午8:00至2019年6月6日中午12:00(周六、周日除外)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采购办(我院食堂二楼)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56895982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