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控烟型灸疗装置采购比选公告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控烟型灸疗装置采购
2、项目编号(HGS_HC_202508)
二、参数要求
1.产品可重复使用
2.有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厂家的授权书
3.产品由温度调节装置,金属卡,灸材,灸桶,滤烟棉,隔热网板,固定胶贴组成
(1)灸材:三年及以上 25:1 的艾绒组成,长度≥1.2cm直径≥3.3cm,燃烧时间不小于25分钟
(2)固定胶贴:无纺布为防过敏类型,可以起到固定灸盒的作用
(3)灸桶:由上半部分及下半部分组成
4.温度调节装置;总长度5cm,可旋转上下调节温度,温度保持在 38C°~ 47C°之间
5.滤烟棉接口无缝隙;苯酚吸收率≥43.5%;0.1微米的亚微米颗粒物过滤效率约31.6%;
三、质量要求
1、所有产品应提供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具有CMA标志。
四、资质要求:
1、报价单,本项目要求按照单价进行报价,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据实结算。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
5、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
6、本公司的合法资质:
(1)营业执照(副本);
(2)SFDA注册证及产品登记表(属于医疗器械提供注册证);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
(4)产品授权书;
(5)授权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售后服务承诺书。
11、近三年的业绩。
12、相关耗材样品或彩页。
以上所有文件字迹必须清晰并加盖本公司公章(公章要清晰可辨认)。
五、投标人需知
1、我院评定小组在对项目评定时,只对各公司所投项目的文件进行比较,综合评议。
2、洽谈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更改条件,否则视为作废。
3、可以进行二次报价,报价人必须为投标公司的法人或法人授权,否则报价无效。
4、评定结束后,对未中标人不做任何解释,且不承担为此次竞价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六、有意参加本次洽谈的单位须准备文件一式四份,内容及顺序按照上述资质要求装册封装(在封装外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9月2日12时之前报名并送交到我院采购办(联系人:殷老师;联系电话:56895846),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评审标准如下:
序号 | 评价指标项 | 评价标准 | 分值 |
1 | 报价部分 (满分30分) | 量化打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应答报价单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参选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30分 |
2 | 商务部分 (满分20分) | 项目业绩。 | 15分 |
产品授权书 | 5分 | ||
3 | 技术部分 (满分50分) | 产品技术指标应答(15分) | 15分 |
供货方案及人员等评价。 | 10分 | ||
培训、售后服务等 | 10分 | ||
人员素质及专业技术力量 | 5分 | ||
产品先进性、稳定性及质量可靠性 | 10分 |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