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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本部污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监理单位比选

发布时间:2024-11-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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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满足我院业务工作需要,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专业化管理,保障工程质量。特邀请具有合法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对我院本部污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开展工程监理服务。

根据工程预算和施工难度综合考虑,工程监理服务费118800元。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本部污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监理)(HGS_202442)。

2.工程施工预算:本部污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工程施工预算3585556.08元。

3.服务及工作内容为:对我院本部污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实施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协助委托人完成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管。预计监理服务期限为100天。

(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2)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3)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5)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6)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7)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8)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9)验收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

(10)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洽商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

(12)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13)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14)协助委托人做好投资控制;

(15)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二.资质要求: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和市政工程乙级以上资质,且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三.招标方式:院内比选。

建设工程监理评审,采用综合定量评审法,总分值为100分。各项分值分配如下: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分值

监理大纲(45分)

质量控制(15分)1.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措施有力,针对性强,得15分。
2.方法可行、措施一般,得10分。
3.措施不力、方法不合理,得5分。
0-15分
造价控制(10分)1.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措施有力,针对性强,得10分。
2.方法可行、措施一般,得6分。
3.措施不力、方法不合理,得3分。
0-10分
进度控制(10分)1.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措施有力,针对性强,得10分。
2.方法可行、措施一般,得6分。
3.措施不力、方法不合理,得3分。
0-10分
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管理(5分)1.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措施有力,针对性强,得5分。
2.方法可行、措施一般,得3分。
3.措施不力、方法不合理,得1分。
0-5分
合同和信息管理(5分)1.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措施有力,针对性强,得5分。
2.方法可行、措施一般,得3分。
3.措施不力、方法不合理,得1分。
0-5分
现场监理机构人员资质(15分)总监理工程师(8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以下不得分0-8分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以下不得分
有1个(含)以上同类工程的监理经验的得1分,最多得3分
人员专业配套(7分)专业工种配套充足、齐全、人员业绩明显得6-7分;0-7分
专业工种配套基本充足、齐全的得4-5分;
其余得0-3分;
监理取费(2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单位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
其他报价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比选价格)×10%×100。
0-20分
检测设备(7分)(1)拟投入设备的配置不能满足工程要求的得0-3分0-7分
(2)拟投入设备的配置基本满足工程要求的得4-5分。
(3)拟投入设备的配置完全满足工程要求的得6-7分。
企业信誉(3分)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得1分、0-3分
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监理公司业绩(10分)监理过1个改造工程得2分,最多得10分。0-10分

四.投标人需知

1.我院评定小组在对项目评定时,只对各公司所投项目的文件进行比较,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2.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可以进行二次报价,报价人必须提交修改报价的书面通知,否则报价无效。

3.我院评定小组发现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在设有预算时明显低于预算,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报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如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我院评定小组认定该报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其报价将按无效处理。

4.评定结束后,对未中标人不做任何解释,且不承担为此次竞价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五.有意参加本次洽谈的投标人须准备文件一式四份(一正三副),内容包括:投标价格、售后服务承诺、法人授权书、总体要求中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相关材料(所有文件须加盖公章),按顺序装册封装,并于封袋外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请于2024年11月08日(周五)中午12:00前报名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到招标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棉花胡同83号食堂二楼)。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56895810

六、具体洽谈时间另行通知。